冠农股份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 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3-08-26 03:49:30来源:市场资讯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冠农股份(维权)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冠农股份维权入口)

2023年8月24日,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农股份,证券代码:600251)发布公告称:“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4号)。冠农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冠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53,036,054.93元,营业成本353,036,054.93元。2、冠农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728,543,232.51元,虚增营业成本1,728,543,232.51元。


【资料图】

2023年4月21日,冠农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业务的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减。

我局认为,冠农股份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行为,我局拟决定对冠农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冠农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3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间买入冠农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5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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